2022-02-14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人民网合肥7月28日电(记者韩震震)7月28日下午,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多项人事任免案。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白金明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袁华辞去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任命:
徐义流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夏小飞为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袁华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鲍挺的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潘成森的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汪学军为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决定免去:
卢仕仁的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职务。
任命:
魏常年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张小红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严慧勇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沈光明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卯俊民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唐宜彬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叶素敏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吴萌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奚新春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常明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管学辉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明为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阳磊为安徽省九成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魏则平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陆沙的合肥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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